第38頁: 註二: 20x7年: 修改如下:

乙帳上,已無利息收入。另就合併個體觀點,已無甲、乙公司間交易存在,故無須沖銷分錄。

 

第59頁: 習題 (七) 第一段 第4行 修改如下: 

「…. 該價值低估之房屋尚有10年經濟年限。….」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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